環保署準備對停車不熄火的車輛開罰,怠速超過三分鐘就可能被罰五千元,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。圖為小學放學時,校門口有許多家長等待接小孩,停滿了怠速的汽機車。
本報資料照片
 
 
 

馬路上到處可見客貨車、排班計程車、或商店門口的卸貨車、垃圾車,停了車不熄火,讓引擎空轉排放廢氣。環保署正研議明年元月起,只要停車不熄火超過三分鐘,至少要罰五千元;預計七月一日起開始勸導,明年元月起開罰。

環保署過去對於長時間停車不熄火,都只是宣導,但效果有限。為更有效提醒民眾,環保署決議依空氣汙染防治法第卅一條規定,近日將公告:汽機車怠速(惰轉)達三分鐘以上屬「空氣汙染行為」;違法的個人車主可處五千到十萬元罰款,公司行號的車子可處十萬元到一百萬元罰款。

環保署表示,由於罰款不輕,先期將比照推動限塑政策時的處罰方式,同一部車第一次違法先開勸導單,第二次再犯才開罰。

未來管制對象包括汽機車,但消防、救護、警車等特種用途車,或公車、校車等必須用較長時間等候乘客上下車的車子,以及載運冷凍物品的車輛都可能排除管制。交通壅塞時也考慮排除在外。

今年七月勸導期開始後,環保署將在一些重點區域稽查並勸導,同時製作宣導手冊,讓民眾了解停車熄火的方式。

環保署強調,車輛怠速(引擎空轉)狀態,不僅浪費油料,也因引擎燃燒不完全,導致積炭增加,產生更多的廢氣,加速引擎機件磨損。以一小時為基準,車子怠速對引擎機件磨損約是熄火的兩倍。另外,汽油車每天如減少怠速半小時,一年可節省六百公升汽油,柴油車則可省四百公升柴油。

環保署說,國光客運實施減少怠速政策,一年就省了兩萬八千公升的燃油,為公司省了六十五萬元的油費。



我以前總覺得車子熄火再發動引擎,要比車子怠速耗更多油
所以如果不是停太久都不會想把車子熄火
現在終於知道車子怠速反而會浪費更多油,進而磨損引擎



文章載自: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3/3829336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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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海堂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